自付二录入规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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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付二定义

自付二(或称“分类自负”)指 医保目录内 的药品、诊疗项目、服务设施中,需要参保人先按一定比例自付的费用,剩余部分再按普通医保政策报销。
简单说,它是医保可报销范围内的哦哦“部分自付”费用,属于医保内的个人负担。

常见对应字段名

先行自付、乙类先自付、乙类首自付、自付二(北京票据)、个人自理(浙江票据),分类自负(上海票据)

通用录入规则

大部分情况下,自付二都可以参考对应的字段名即见即录。

特殊情况下,自付二需要用公式计算。

总金额-医保政策内金额=医保政策外金额=自付二+自费

部分票据或结算单,不会直接打印对应的字段名,而是打印,医保政策内金额,和自费金额。

此时我们就需要用公式来计算。

除了对应的字段名,其他字段名一律不作为参考依据。

有理赔明细录入规则

  • 首先需要查看注意事项,是否有提到特殊规则,有特殊规则的按照特殊规则录入。
  • 需要判断,票据或结算单是否打印了对应的字段名。
  • 若未打印相关结算信息,需要查看清单是否打印了标识。明细的费用等级要和标识对应。
  • 若未打印标识,则需要全明细录入,根据带库结果录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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