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自费≠自费,一定不要录错!注意灰色区域,双击字段名后,即可修改!

芦台数据工厂

发票上打印的个人自费≠自费

个人自费的金额包括乙类+丙类费用总和。不能直接录入到自费里。

下面这张票据和对应的结算单就是很好的例子。

个人自费是22.74,结算单上乙类先行自付金额14.99,自费费用是7.75。
14.99+7.75=22.74,个人自费=乙类费用+丙类费用。

所以我们在录入的时候一定不要将个人自费直接录入到自费里,是错的。

部分案件,自费是预录入的,灰色字段名修改不了,这个时候我们需要双击字段名修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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